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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位年輕女士因開車闖紅燈吃了罰單,被帶到交通法庭接受處罰決定(美國違反交規的處罰決定由法官作出)。她向法官解釋說自己是個老師,要求法官盡快放她走以便不耽誤上課。   聽到這裡法劍橋博思英檢 官雙眼猛然放光,他說:「哦,您是學校老師?小姐,我的平生夙願總算可以實現了。這麼多年來我一直盼望著本庭上能有學校教師光臨。現在請您坐到那邊的桌子上,把『我再也不闖紅燈了』這句話寫上五百遍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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